新創事業獎
最後更新日期:2021.04.06
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台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參賽資格為近5年內之中小企業,參賽組別分為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創新服務組,獎勵方式為選出金質獎獲獎企業,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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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第20屆新創事業獎參選程序:
一、 報名時間:110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止。
二、 報名網頁:新創事業獎報名網站 https://startupaward.sme.gov.tw/
三、 申請方式及參獎資格
(一) 參獎資格:
須符合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二) 申請方式:線上申請(新創事業獎網頁即有說明) -
對象
創業時點:
民國 105 年 6 月 1 日(含)之後成立,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
參選標的:
須為自行研發之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或服務(包含技術服務、知識服務、商業服務)等,並已商業化或量產(運用)之企業。
參選組別:
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創新服務組 -
資金額度
獎項名額:
於「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組中,以總得獎企業20名為原則選出獲獎企業。
配置:
製作得獎專輯,公開舉辦頒獎典禮,頒發獎座及獎狀乙只,以資鼓勵。 -
諮詢窗口
新創事業獎工作小組,電話:(02)2366-0812 分機171 /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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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