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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內容策進院-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2.06.07

為了支持與促進國內業者、創作者們,投入新型態內容作品或服務開發,文策院推出了「2022 年未來內容製作支持計畫」,提高大家投入未來內容產業的意願,最高可獲得 250 萬支持金

  • 申請方式

    報名期間:即日起起至 2022 年 7 月15 日 23 時 59 分止。(以線上報名系統資料上傳時間為準)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系統」( https://dash.taicca.tw/dash/brd/fcm-111/prj/create)填寫線上報名表,並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相關文件上傳。

  • 對象

    1.提案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曾獲本院「未來內容原型開發支持」且為原計畫後續製作,或曾獲本院「新創加速計畫」等計畫支持之後續計畫。
    ■依中華民國法律完成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本國公司、獨資/合夥(行號)事業體、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大專校院、學術研究機構或團體。

    2.提案人如有本計畫作業要點第3點第2項所列9項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或獲得本要點支持金。

    提案要素
    1.提案類型:運用既有技術或新技術所開發之新型態文化內容作品或服務,且作品/服務需已具備原型。
    2.團隊組成:提案團隊須有創意總監及技術總監。執行期間未經本院同意,不得更換總監人選或主要合作團隊。
    3.市場規劃:需提出市場分析報告,並說明未來市場通路規劃。
    4.智慧財產:提案人需擁有或取得提案開發所需之智慧財產權,並擁有計畫製作成果之完整權利。

  • 資金額度

    支持金

    1.每案支持金以新臺幣 250 萬元為上限。
    2.每案支持金總額,不得逾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49%。
    3.製作費不得低於提案計畫總預算及實際總支用經費之 60%。
    4.本案支持之經費不得使用於資本門、房屋租金、空間管理費、行政管理費,及其他非執行提案計畫之必要支出項目。

    獎金
    結案時提出發行或行銷計畫,且結案成果獲 2/3 委員評定優良者,將額外發給新臺幣 50 萬元獎金(含稅)。

  • 諮詢窗口

    文化內容策進院
    專案信箱|flagp@taicca.tw
    張專員 |02-2745-8186 #305
    林專員 |02-2745-8186 #358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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