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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前瞻技術創業投資計畫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8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主辦,藉由新創事業熟悉之募資程序,引導法人創投進行專業投資評估,並以商業機制決定投資對象。透過本計畫促成法人創投與獲投之新創事業投入前瞻技術開發,並輔以法人創投能量加速落實商業應用。 法人創投主導與新創事業共同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

    法人創投主導與新創事業共同提出申請。

  • 對象

    (一)法人創投:係指執行本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之財團法人所成立之創業投資事業。
    1、法人創投得與其他創業投資事業或執行本部產業技術司科技專案計畫之財團法人共同出資參與。
    2、法人創投出資需超過共同出資金額50%以上。
    (二)新創事業:國內依法登記成立8年內之公司(即至申請收件日成立未滿8年之公司)。
    (三)上述兩者皆須符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且不得為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其依本部投資審議司之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認定之。

  • 資金額度

    2年不超過3,000萬元為原則,補助比例不超過計畫總經費之40%。

  • 諮詢窗口

    (02)2341-2314分機2232、2216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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