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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

最後更新日期:2024.01.05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辦理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依法設立之公司且無不良紀錄者,鼓勵企業應用新經營模式、新商業應用技術、新服務商品,提供最高新臺幣1000萬元資金補助,於三大補助主題(數位應用、體驗情境、低碳循環)研擬創新。

  • 申請方式

    1.全面線上申請,請上「SI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網站」(以下稱計畫網站,網址:https://siir.cpc.org.tw/SIIRelf/UserOn.aspx)登入帳號進行基本資料填寫,並上傳應備資料(預計於113/1/8(一)開放線上申請系統填寫)。
    2.登入後,使用「工商憑證」完成驗證後,才可填寫申請表及上傳應備資料;若尚無「工商憑證」者,請洽「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進行申請。 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電話:412-1166。
    3.申請資料填寫與上傳完成後,須點選送出並取得收執聯,方完成線上申請。

  • 對象

    (一) 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或商業登記法設立之本國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以下簡稱企業)。
    (二) 非屬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有限合夥分支機構及陸資企業。
    (三)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無退票紀錄,且最近一年度企業淨值(權益總額)為正值。
    (四) 每企業及代表人以申請1組並以1案為限,3年內累計補助不超過2案為原則。
    (五) 提案申請合作創新類別者:
       1. 申請之企業間不得為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14 號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國際會計準則第 24 號所稱之關係人。
       2. 單一連鎖加盟總部須成立 3 年(含)以上。
    (六) 企業若有以下情形者,不得申請:
       1. 已獲政府其他補助計畫且於 113 年度(以下簡稱當年度)受理截止日(含)前尚未結案者。 
       2. 當年度擔任其他企業研發計畫之技術移轉單位。
       3. 5 年內曾受補助研發計畫執行有異常情形或於其他政府補助計畫停權期間。

  • 資金額度

    (一)個別創新
    1.先期創新:單一企業申請,補助上限最高150萬元。  
    2.轉型創新:單一企業申請且須曾獲SIIR計畫補助,補助上限最高300萬元。 

    (二)合作創新
    每案至少3家企業聯合申請,「聯合申請」須擇定一家為主導單位,其餘為成員單位;若為連鎖體系則應由總部申請,且創新服務需導入至少10家門店,補助上限最高800萬元。

    (三)國際化進階創新
    計畫內容如符合國際化服務貿易輸出者,擴大海外市場之商模落實,個別創新補助上限最高500萬元,合作創新補助上限最高1,000萬元。

    (本網頁簡介內容若有變動,請以SIIR計畫網站公告為主)

  • 諮詢窗口

    1.專案辦公室:(02)2701-1769分機231~244
    2.南區聯絡處:(07)336-2918分機01716魏小姐

    #113年SIIR計畫申請期限
    1.第一梯次: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三)下午5時30分止。
    2.第二梯次:113年5月1日(一)至113年6月28日(五)下午5時30分止。(如第一梯次申請案核定經費已逾全年度可支用數,本署得不公告受理第二梯次申請案)
    3.上述時間依SIIR計畫網站時間認定,逾期不予受理。

  • 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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